维谢格拉德四国经济面临新挑战******
光明日报记者 杨艺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日前表示,2023年半数欧盟国家将陷入经济衰退。近期此间多家媒体、经济机构、专家学者对包括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在内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国家(以下简称“V4国家”)2023年经济形势进行展望和预测认为,受当前能源价格上涨、通货膨胀、供应链受阻等因素影响,V4国家作为欧盟中等规模经济体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困局。
工业生产进一步下滑
俄乌冲突爆发已近一年,这场发生在“家门口”的战争给V4国家的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不仅体现在政府政策调整上,也体现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甚至在今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冲突还将对V4国家的经济、能源、财税、产业等带来一系列广泛且深刻的影响。
V4国家工业、制造业基础较好,工业产品出口长期以来是其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以汽车行业为例,新冠疫情和随后的俄乌冲突推高了能源、零部件和原材料价格,企业融资成本明显增加,物流受阻。捷克最大的汽车制造商斯柯达公司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其销售和营销董事会成员雅恩日前表示,如果可以获得所有零部件,斯柯达2022年的汽车销量可能增加20%到30%。但因为全球整体需求下降,订单大幅减少,捷克2022年出售新车19.2万辆,同比下降了7.15%。
标准普尔机构日前表示,波兰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从2022年11月的43.4升至12月的45.6,捷克从11月的41.6升至12月的42.6。该指数的50点水平是增长和收缩的分界线,显示出波兰和捷克制造业状况在2022年12月仍然处于恶化状态。匈牙利采购经理人指数也处在异常区间。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包括V4国家在内的整个欧洲都面临着工业竞争力下降的危险。
欧委会2022年11月曾表示,预计2023年捷克工业将继续受到供应链受阻和能源价格高涨的影响,整体经济将处于衰退边缘,经济增长率将放缓至0.1%。捷克财政部长斯坦杜拉也坦言,捷克已经处于“温和衰退”中。根据捷克统计局2022年12月数据,与2021年12月相比,企业和消费者对整体经济的信心均有所下降。捷克赛勒斯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维特哈迪尔表示,2023年的经济衰退对捷克的打击将比其他大多数欧盟国家更严重。
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联合信贷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科尔什扎克称,由于俄乌冲突、创纪录的通货膨胀以及斯洛伐克工业几个重要出口市场收紧货币政策,斯多个工业部门将被削弱,国内产业仍然低迷。有分析人士称,能源价格上涨和能源供应短缺对斯洛伐克工业造成的打击比其他几个V4国家更严重。波、捷、匈2022年工业生产至少同比实现了增长,而斯却下降了2.6%。专家预计,在2023年前几个月内,V4国家工业生产将进一步下滑。
能源多元化阵痛难免
V4国家与俄罗斯地缘相近,长期以来享受着低成本能源的实惠。俄乌冲突爆发以来,在欧盟整体减少对俄罗斯能源需求的政策背景下,高度依赖俄能源的V4国家在2023年不得不继续想办法寻找新的能源供应。
波兰长期以来对俄强硬,一直在努力减少对俄罗斯的依赖。此前,波兰每年超过50%的天然气从俄罗斯进口,但合同已于2022年年底到期。作为替代,波兰正通过波罗的海管道从挪威进口天然气,并扩建其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这也使华沙成为呼吁欧洲拒绝俄罗斯化石燃料最响亮声音之一。
虽然捷克和斯洛伐克都赞成对俄实施全面制裁,但俄气在两国天然气消耗量中的占比分别高达98%和85%,短期内切断俄能源供给并不现实。斯洛伐克金融政策研究所表示,V4国家中,斯洛伐克经济遭受能源危机的打击最为严重。捷克贸易和工业部长西克拉日前表示,捷克目前不受欧盟对俄石油进口禁运的限制,但在2024年要解决依赖俄化石燃料的问题。两国正寻求通过购买德国或波兰的液化天然气、开发核能等措施提升能源供给多元化。斯洛伐克虽然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方面有巨大潜力,但开发进展非常缓慢。当地社区民众抵制风力发电项目,行政机构效率低下,导致风电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估需要数年才能完成。目前,斯洛伐克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占其能源总产量的23%,波兰为16%,捷克为15%,均低于欧盟37%的平均值。因此,这些国家在短期内完全摆脱对俄化石能源的依赖并不现实。
匈牙利的能源政策更显务实。匈牙利约85%的天然气来自俄罗斯,匈总理欧尔班表示,90%的匈牙利家庭都使用天然气取暖,不愿完全停止购买俄罗斯天然气。同时,考虑到如果俄罗斯进一步削减对欧洲的能源供应,可能会给匈牙利带来风险,匈政府正以开放的态度寻求多元化能源供给方案。近日,匈牙利与斯洛文尼亚讨论建设一条连接两国的天然气管道。总体上,V4国家能源转型的阵痛在一定程度上给其经济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市场预期。
乌难民涌入带来利与弊
从地理位置上看,V4国家靠近俄乌冲突前线,斯、波、匈更是直接与乌接壤,四国因此成为接受乌克兰难民最多的地区。其中,波兰接收难民总数最多,捷克人均接受难民数量最多。根据波兰边防卫队的每日报告,截至今年1月4日,已有近810万乌克兰人越境进入波兰。虽然目前近620万人已经回乌,剩下的190万人中也有部分转入欧盟其他国家,但预计未来仍会有超过100万难民把波兰作为永久家园。
难民的大量涌入对V4国家的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波兰政府估算,截至2022年年底已花费180亿波兰兹罗提(约合38.3亿欧元)帮助乌克兰难民,包括福利、儿童教育、医疗保健等支出,而普通民众花费了更多的金钱和精力帮助难民,向其提供长租公寓或房间等。
同时,难民涌入也给四国经济增长带来新动力。一方面,增加了劳动力。乌克兰人受教育水平较高,对V4国家有文化认同。波兰罗兹大学研究表明,多达一半的乌克兰难民接受过高等教育。乌克兰难民也从仅仅寻求避难逐渐转向在当地谋生,缓解了当地的低出生率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有报告称,截至2022年年底,难民流入可能使欧盟的劳动力增加0.5%,是2015—2016年难民潮的两倍。截至2022年9月底,乌克兰人已在波兰开办了近1万家大小企业,涉及软件服务、建筑和装修、理发和美容等,为当地贡献税收,难民的投资置业等也带动了当地的银行信贷。
另一方面,提振了食品、服装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销售。波兰统计局数据显示,波兰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的销售额在2022年3月同比增长41.9%,4月同比增长121.4%。显然,难民将继续带动当地这类消费品以及药品、化妆品的销售。
不过,大量难民的涌入挤压了当地的社会空间,占据了社会资源,带来了新的问题。据报道,不少波兰民众表示,难民甚至比当地人享有更好的医疗、社保等福利待遇。如何帮助难民更好融入当地经济社会生活,成为2023年摆在V4国家面前的重要问题。
(光明日报布拉格1月11日电)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2版)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