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写入江西“两院”报告 死刑裁定正报请最高法核准******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刘占昆 李韵涵)12日下午,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劳荣枝案,均写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目前,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正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当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傅信平在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法院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办理劳荣枝案、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在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也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检方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对劳荣枝、曾春亮等重大恶性案件提起公诉。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有关案事例介绍显示,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南昌、浙江温州、江苏常州、安徽合肥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犯罪,造成7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一直潜逃,于2019年11月被抓获归案。
2021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不服,提出上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案例简介披露,2022年11月,江西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入选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完)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局长冯鹤年被开除党籍******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417.htm,id:1303246417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对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鹤年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在职时积极谋划“出路”,离职后持续利用原职务身份价值大肆敛财,是政商“旋转门”腐败的典型。毫无政治意识,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高档礼品和大量茅台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买卖股票、投资股权获取巨额收益,违反离职回避规定从事证券业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涉密资料。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原职务身份影响干扰发行审核工作,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借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大小通吃、来者不拒、贪婪无度,数额特别巨大。
冯鹤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变本加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冯鹤年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研究,将冯鹤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冯鹤年简历
冯鹤年,男,汉族,1962年3月生,江苏宝应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调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7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副处长、处长、副主任;
2006年8月至2012年7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副主任、主任;
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9月至2022年6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6年12月起任董事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