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2022年云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4559万人******
中新网昆明2月4日电 (罗婕)3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云南省医保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59.76万人,较上年新增38万人。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指出,2022年云南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为89.2%、71.96%,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风险可控。
在疫情防控方面,年内3次下调核酸检测价格,累计拨付疫苗采购资金46.78亿元、接种费用9.14亿元。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救治急需的53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累计向收治任务重的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4.21亿元,向村卫生室预拨药品采购资金8939.59万元。
深入融入乡村振兴,892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应保尽保,享受待遇3821.39万人次,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91.88亿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68%。
此外,云南省2022年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15万家,移送司法机关定点医药机构18家、参保人43名,挽回医保基金损失6.22亿元。
会议指出,5年来,云南省医疗保障实现病有所医,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待遇“一站式”结算,助力全省756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2023年,云南省医保工作将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和省“十九条”紧急措施,加大向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做到费用精准及时拨付。同时,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防止规模性返贫。(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