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光明日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鲁元珍)12月28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向社会联合发布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进入行列。
从本届“30强”企业有关情况看,面对国内外形势变化,骨干文化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总体规模实力进一步壮大,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增强,推动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益实现有效提升。本届“30强”企业2021年度合计主营业务收入5288亿元、净资产7170亿元、净利润46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净资产均创历史新高,分别比上届增加85亿元和178亿元,净资产首次突破7000亿元大关,尤其是盈利能力明显提高,净利润比上届增长18.3%。
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按照鼓励先进、支持创新等原则,继续发布了“30强”企业,对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予以提名。
(更多报道见《名单》《简介》《述评》《提名》)《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